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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业振兴下的网络文化
发布时间:2010/10/19  阅读次数:1378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产业振兴下的网络文化
王爱云/中国社会科学报/2010.4.13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互联网的普及和网民规模的持续增长,为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日益普及的宽带网络和无线应用,使人们对数字娱乐和内容的需求远远超过从前。网络文化产业正逐步在全球形成一种产业,并保持着高速发展的势头。金融危机爆发后,世界经济发展放缓,但网络文化产业作为中国的新兴文化产业,发展迅速并带动了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。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根据艾瑞市场咨询iResearch发布的报告显示,2009年中国互联网经济整体市场规模达743亿元,同比增速为30.7%,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。以运营商营收总和计算,2009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达206.1亿元人民币,相比2008年同比增长21.2%;搜索引擎市场规模达69.5亿元,相比2008年的50.3亿元年同比增长38.2%;网络游戏市场规模为271亿元,同比增长30.2%。网络广告、网络游戏继续主推市场发展。
内容缺失是中国网络文化产业的软肋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“内容为王”是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,对内容的强烈需求将导致网络运营商与传统媒体合作的加强。网络文化产业将是未来互联网最大的商业契机,最初可能只是内容管道业发财,如移动上网、宽带上网、数字电视等,但逐渐就会过渡到内容业。纵观全球,互联网已经由单纯的技术竞争转移到文化等内容的竞争上来。以视频网站为例,在遭遇版权危机之后,土豆、优酷等视频门户开始斥巨资与创作团队合作。随着音乐、电影以及纸质媒体开始对版权实行收费,网络文化产业将重新洗牌。
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鼓励原创。通过政策、资金、技术等方面的支持,鼓励和扶持民族网络文化产业发展,提高其规模化、专业化水平,提高国内原创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,占领市场,争夺网民。同时要打造精品,鼓励、引导、扶持国内企业和网站开发弘扬民族精神、反映时代特点、科技含量高、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,逐渐形成一批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、彰显民族文化魅力、凝聚民族精神与爱国情感的民族网络文化精品,进一步开拓和占领国际市场。
传统文化的融合是网络文化产业的根基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随着宽带和移动技术的广泛运用,电视、手机、网络等媒体的日趋融合,网络文化产业与传统文化产业、传统制造业融合将日益深化,网络文化产业融入社会产业之林的进度会逐渐加快,形成与成熟的金融、科技、工业、商业等彼此支撑和优势互补的新业态,从而解决所面临的创意环节资源配置度不高,文化内容难以被资本认知、认同,得不到高科技含量和工业技术的武装,无法进入主流商业渠道等问题,大幅提高文化创意对各行各业高端原创的促进作用,也在各行各业配合帮助下大幅提高自身变为产品、形成产业的比例,使网络文化产业在社会服务中成为社会产业共同进步的一环。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网络文化产业应该是丰富多彩的,但从目前国内网络文化产业结构来看,网络游戏份额过重。网络文化产业应当涵盖当前社会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,今后要进一步向网络电影、网络音乐、网络小说、网络视频、网络电视、网络教育以及传媒、出版、影视、娱乐、旅游、音乐、戏剧、艺术、博物馆等整个文化产业领域拓展。
市场开放是网络文化产业推动力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我国文化产业市场的准入还比较严格,是有限度的准入、有限度的开放。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告诉我们,不开放市场,就没有真正的竞争。市场制度不仅在资源配置上具有效率优势,而且也是供需之间最为直接的桥梁。就这一点而言,网络文化产业也不例外。以我国动漫市场为例,尽管有一些动漫企业努力开发出多样化的艺术作品,但由于播出机构依仗行政垄断傲慢地拒绝支付合理的稿酬,因此这些产品几乎无法面对市场的选择。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美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经验也告诉我们,市场竞争力是国际文化贸易取胜的基本功。20世纪上半叶,美国电影市场是法国片的天下,后来经过几十年市场“打拼”,主动迎合文化多样性的需求,而不是靠大量的政府补贴和管制,甚至也战胜了电视娱乐方式的挑战,今天的美国电影市场甚至全球的电影市场,美国影片拿到了极高的份额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扩大和完善,网络文化产业将会有一个更为开放的市场环境。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政府监管引导网络文化健康发展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市场不是万能的,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,就需要文化管理部门对商业化的传媒进行内容监管。比如通过法律的方式实现对色情、暴力等内容的严格控制。2009年1月5日,国家七部委联合开展的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声势浩大、行动快捷,至今已曝光10批网站名单,新浪、搜狐、网易、腾讯、中搜、百度、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google、猫扑等门户网站赫然在列。据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数据,2009年6月以来71款网络游戏被责令关闭或查处,27家网络游戏企业被警告并限期整改,10家网络游戏企业责任人被诫勉谈话。
       “严打”和“专项行动”只可以治标,随着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,政府监管的力度应不断加强,理顺网络文化产业的管理体制,积极研究和借鉴国外管理经验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,坚持依法管理、科学管理、有效管理,综合运用法律、行政、经济、技术、思想教育、行业自律等手段。同时,加强网游企业的社会责任,通过立法将其转化为企业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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